替死者说话 - 替死者说话第32部分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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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替死者说话 作者:未知

    替死者说话第32部分阅读

    “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,估计是我舅舅犯事被抓了吧?他们过来查一查,没事的。我舅舅牛得很,听他自己说,进去好几次了,还不是很快就放出来了,没事的。”李向东故作洒脱的笑了笑,继续在宿舍门前的这一小块转悠起来,不停地搓着自己的手。

    刚才在宿舍里,他见到了让他永生难忘地一幕,他换下的牛仔裤,被两个警察喷上了不知名的试剂,大腿前面的那几个淡黄|色圆斑,马上变成了鲜红色。他不知道这两个警察在搞什么名堂,但是这个会变色的试剂让他心中有些隐隐不安。两个警察在看到裤子上的黄斑变色之后,也没有多说话,只是让他们离开宿舍,跟上来的保安站在门口等待。两个人在屋子里翻了起来,一边翻,一边不停地拿试剂喷洒着。

    两个警察这些举动,让李向东开始不安起来,他的直觉告诉他,一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,而且这件事情对自己十分地不利。站在门外的时候,他试着回想了那一天晚上发生的事情,发现自己的记忆十分地模糊,他明明记得自己是被舅舅用车送回学校的,但是仔细回想时,却又想不起来当时的情形。

    他只记得在第二天,睡了差不多一天的懒觉,直到下午三点多才起床。之后的几天,他身上一直酸痛,他一直以为是吸了k粉之后的副作用,但是现在回想起来,他觉得这种酸痛更像是剧烈运动之后的肌肉酸痛,这个情况让他愈发的有些心慌。与此同时,他还注意到一个情况,楼下的保安在上来之后,就一直站在门前等待着,虽然保安的表情一直很淡然,但是他的目光总是不时的扫过自己,像是在监视着自己。

    “向东,到底是怎么了?我怎么觉得越来越不对劲了?那个保安看我们的眼神好像是在看贼一样?”连一向神经大条的同学都发现了气氛的诡异,这只能说明一个情况,真的是出事了。

    李向东并没有把自己吸k粉的事情告诉过同学,刚才两个警察问他话的时候,中间也没有提到k粉的事情,只是问他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,包括他回校的时间,还有他舅舅王明学的行踪和两个人分开的时间。正因为这两个警察的问题并没有让他觉得担心,他刚才才会如此的配合——他才不会傻到自己去承认吸毒的事情,假如让学校知道了,那可不是一件小事情,说不定直接就把自己给开除了。

    “不知道,也许他们以为我舅舅有什么东西藏在我这里吧?是来搜查的。”李向东说完就后悔了,这么低级的谎言,连自己都不能相信,怎么能骗得住同学。

    “你骗我的吧?那刚才他们在你裤子上喷的那些试剂又是怎么回事?怎么会一下子就变红了?那个是做什么的?”

    “那个……”李向东一下子卡壳了,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。

    “我来回答吧!”萧晓白站在宿舍门口,手里还提着一双黑色的运动鞋,李向东一眼就认出来,这是自己的鞋子。“那个试剂,是用来检测血液存在的,假如物体上存在血迹,它就会从无色变为鲜红色。你的牛仔裤上和这双运动鞋上,都曾经带有血迹。”

    “血迹?!”这个答案让李向东和他的同学都吃了一惊。

    “是的。不过现在只是初步的测试,只能证明有血迹存在,具体断定结果,我们还要做dna对比。李向东,你要跟我们走一趟,我们怀疑,你现在与一桩凶杀案有关。”

    “凶杀案?!”这一次,连保安都吃惊的叫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不可能!我没有杀过人,这些血迹我根本就没有一点印象,凭什么说我与凶杀案有关?”李向东大叫起来。

    “看来你真的被你自己的记忆给欺骗了。假如我告诉你,死者就是你舅舅王明学,你肯定更加不相信了。”

    死亡幻觉 第廿三章 事发当晚

    很多时候,知道事实并不困难,困难的是,你需要去证明它是事实。因为很多时候,事实看起来比谎言更像是谎言。

    萧晓白陷入了一个十分为难的境地,他虽然知道了这个案子的一切,但是他却无法拿出确切的证据证明这一切曾经发生过。

    李向东的记忆在事发的那一夜是错误的,或者说,是被加工过的。

    这是一种人类自我保护的功能。他所能回忆起来的,全部都是对自己有利的记忆:从金帝夜总会出来之后,他舅舅王明学开车将他送回了学校,他洗漱之后就一直在睡觉,连宿舍都没有出去过,直到第二天下午三点多才起床玩游戏。

    他并没有撒谎,但是他的描述并不能解释他牛仔裤和运动鞋上血迹的来源,这些血迹,经过dna检测,与王明学的dna是相吻合的。

    在把李向东带回去之前,萧晓白耍了个小手腕,他并没有把李向东直接带回局里,而是先带着对方去了一趟刘黎的心理诊所。在催眠的作用下,李向东回忆起了那一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,虽然这些回忆带有奇怪的幻觉,但是萧晓白通过他的描述,还是了解到了所发生的一切。

    那天晚上,王明学为了庆祝自己中奖,带着李向东来到了金帝夜总会潇洒,两个人在夜总会一直玩到深夜一点钟才离开。这期间,李向东完成了从男孩到男人的蜕变——在催眠的作用下,他显然对这一段故事更加喜欢,要不是刘黎红着脸要他越过这一段,他会描述的十分详细的,因为这一段经历中的某个细节让他显得十分自豪。

    这一情况萧晓白倒是没有意料到,当场闹了个大红脸,不过萧晓白倒是明白了李向东为什么会对这一段经历如此的自豪。即便是刘黎引导着李向东越过了那段记忆的描述,他依然说出了自己的时长——接近一个小时。这是男人无聊的自尊心在作祟,男人都喜欢炫耀自己的性能力,这是男人最本能最根本的骄傲。

    毒品的常识萧晓白了解过,初次吸毒,会引起荫茎勃起,而且持续时间很长,所以,有相当一大部分上当的吸毒者就是轻信了别人提供的“强力春|药”。这种被骗上当的吸毒者是最无辜的,但是上瘾之后,他们都只有一个特征——除了毒品,什么都不认,包括自己的父母、妻儿。

    离开了金帝夜总会之后,王明学建议李向东跟着他去淞南镇住几天,李向东同意了。在行驶的过程中,李向东因吸毒过量,而产生了幻觉,也许是平时玩游戏过程中的打怪经历,他把坐在驾驶位上的舅舅看成了怪兽,拿起了王明学放在副驾驶位置下的尖刀,刺向了王明学。

    王明学从马俊峰家拿来这把尖刀,原本是用来防身的,他害怕去市里的夜总会,可能会遇上麻烦,特意要来了这把尖刀,没想到到头来,却成了自己外甥刺伤自己的凶器。

    突如其来地袭击,让王明学一下子懵了,他下意识的停下了车子,李向东拉开了车门,扔下尖刀逃走了。吸毒产生的幻觉,让他对外界所有的事物都充满了恐惧,被他刺伤的舅舅王明学,也让他深深的恐惧,他迅速地离开了现场,连夜跑回了学校。这也是为什么在之后的几天,他感到浑身肌肉酸痛的原因。

    当李向东离开之后,王明学再次发动了汽车,吸毒之后的他,并没有过多感到疼痛,虽然他在吸毒之后没有产生幻觉,但是感知的偏差,让他失去了对自身情况的判断能力。他没有选择在时间拨打求救电话或者赶往医院,而是继续驱车赶往淞南镇。因为失血过多,他的意识渐渐变得模糊起来,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,车子驶入了路边的深沟里,而他自己也因此而死去。

    李向东在毒品的作用下,产生了幻觉,接着又产生了失忆现象。在回到学校之后地睡眠过程中,他的大脑自动地把以前发生的情节和那天晚上的事情结合在了一起,他记忆中王明学送他回学校的情节,其实是以前发生过的事情,而不是当晚所发生的。

    这种大脑加工记忆的行为,正是因为他对那段记忆的焦虑而产生的,只有在大脑加工记忆之后,他才可以安心的睡眠。可以这么说,这种记忆加工,就是为了欺骗自己而存在,这是一种自我欺骗的行为。

    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,萧晓白倒是有些犯难起来。因为现在手头掌握的所有证据和线索,都无法证明李向东的故意伤人行为,自己了解到的这些,又是通过催眠这种特殊手段而得到的。催眠下得到的供词是否可以成为合法的供词?萧晓白还真的不知道,据他的了解国内还没有过这样的先例。国外倒是有这样的案例,但是依然存在着争议,因为催眠术本来就是一种具有风险的方式,被催眠者的描述,很多时候会产生偏差,因为他们的意识中存在着“希望”,某些时候,他们会错误的把“希望”当做事实描述出来。

    即便是催眠的供词能够作为证词使用,李向东这个案子也是不可能实现的,因为吸毒产生的幻觉,李向东在挥刀刺伤王明学的过程,在他的描述中,一直是自己在面对一个怪物搏斗。这种证词如何拿到法庭上去使用?难道要让法官去听一个类似玄幻故事的证词?然后告诉法官,他口中所描述的怪物,就是他的舅舅王明学?

    刀柄上虽然提取到了与李向东指纹吻合的残缺指纹,但是指纹太小,无法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排他性对比,即便是证明了指纹是李向东的,也不能证明李向东就是刺伤王明学的凶手——在李向东的口供中,在去往夜总会的路上,他曾经把玩过那把尖刀。尖刀上的指纹无法确认,也就无法证明李向东曾经刺伤过王明学。

    现在唯一可以使用的线索就是李向东牛仔裤和运动鞋上的血迹,这些血迹通过dna对比,可以证明李向东曾经接触了受伤后的王明学,但是这些,恐怕也无法证明李向东曾经刺伤王明学。随便一场打架行为,都可能让李向东的衣物上沾上王明学的血迹,诸如此类的说辞,萧晓白都能想得到,辩护律师如何不能?

    想到这里,萧晓白有些头大了,这个案子到了这一步,该如何去结案?如何写报告?难道真的要用推断来作为结案证词么?

    正当他坐在办公室里苦思冥想的时候,小朱兴冲冲的跑了进来:“萧哥,医院那边说串子醒了,我们去医院看看他吧!”

    死亡幻觉 第廿四章 忘恩负义

    萧晓白本来准备了一肚子的话,想要跟小钱说,但是当他进入病房之后,看到小钱忍着疼痛挤出的笑容,所有的语言都化作了乌有,只是紧紧的握住小钱的手,半天才挤出了一句话:“好好养伤,案子的事情还有我们。”

    小钱的鼻子上还戴着呼吸器,透明的呼吸器外壳上,不时被呼出的水汽吹出发白的雾气。小钱努力的挤出一丝笑容,没有血色的嘴唇蠕动着,但是却发不出声音来。萧晓白低下头,将耳朵俯在他的嘴边,也没有听到他说出任何话来。大概是知道自己发不出声音来,小钱艰难的伸出了右手的食指和中指,摆出了一个v的手势。这个象征着胜利和喜悦的手势,却让萧晓白心头没来由的一酸,呼吸也随之急促起来。

    作为刑警,因为工作的性质,他们整天接触的都是生离死别的故事,萧晓白原本以为自己对这些场景应该早都免疫了,因为平时工作的时候,死者的家属在一旁哭得死去活来的事情是常有的,而自己这些刑警依然照旧工作,早就不为之所动了;但是此时此刻,萧晓白才明白,之所以可以坚强如常,那是因为受到伤害的并不是自己身边的朋友和前任,当自己遭遇到这一切时,依然会伤、会痛。

    医生的话及时为萧晓白解了围,他出声提醒萧晓白探望时间到了

    因为小钱受伤过重,需要更多地静养,探望时间仅有五分钟。

    走出病房,萧晓白看着门外站着的小钱的家人,心头一阵愧疚:小钱是为了保护自己才受伤的,假如没有自己的冒失,小钱也不会受伤。小钱受伤之后,自己擅作主张压着没让通知家属,手术签字也是自己代签的,就是怕小钱的父母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,直到小钱脱离危险之后,才通知了小钱地父母。这次探视,原本也应该是家属探视的,因为萧晓白执意要见见小钱,他想当面跟小钱说很多话,所以小钱的家人,把探视的机会也让给了自己,自己却只说了一句话,甚至连声谢谢都没说。

    “叔叔阿姨,我……”萧晓白发现自己根本张不开嘴,连道歉的语言都没有了。

    “小萧,别说了,我们都明白。小鹏经常不在家,偶尔在家,跟我们聊起工作的事情,都是说你的,他很崇拜你。只要他觉得值得的事情,我们做父母的就没有理由去责怪。假如当时他没有保护到你,也许他会愧疚一辈子的。这一次的事情,会是他人生最骄傲的经历,而且现在也只是受伤而已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你放宽心吧。”说话的是钱爸爸,而钱妈妈则站在他身后一直抹着眼泪。

    萧晓白默然的点了点头,他的语言能力早已被淹没在感动之中了,除了点头,他再也找不到其他表达心情地方式了。

    坐在车上,萧晓白还是觉得自己的脑子乱地跟一盆浆糊一般,刚才在医院面对小钱的那一刻,他心中忽然有一个念头:假如小钱真的为了保护自己而死掉了,自己这辈子会不会愧疚到老?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,这一次是运气好,假如下一次运气没那么好了呢?萧晓白被自己的这个念头吓坏了,他不敢再去想这个问题了。

    “萧队,小钱刚才跟你说什么了?”

    “没说什么,他身体太虚弱了,根本发不出声音,我只能看到他嘴唇在那里动,趴到耳朵边也没听到他说什么。不过我看到他跟我做了一个v的手势,分明是在安慰我,怕我担心他,中间他也一直在努力对我笑来着……”萧晓白说道这里,忽然闭上了嘴巴,重重地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“哎!小钱这个人……”董丽也是一声长长的叹息。

    “v字型手势?”小朱一边开车,一边伸出了自己的右手:“是不是这样?”

    “差不多就是这样子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……”小朱忽然爆发出一阵大笑,把萧晓白和董丽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“猪头,你闹什么呢?专心开你的车,笑什么笑?”

    “萧哥,看来你真的是不知道串子在想什么啊!你不抽烟不知道的,我跟串子经常一起抽烟,他这样子,是在要烟抽啊!偏偏你又不知道,当时钱串子肯定着急死了。哈哈,笑死我了!”刚好遇上路口的红绿灯,这一次,小朱可算是笑了个够。萧晓白和董丽两个人听了小朱的话,两个人傻瞪着眼睛,互相看着,他们从来没想过是这层意思。

    “萧哥,不是我说你,你想想,就串子那个样子,他懂不懂v字的手势是啥意思啊?这个手势肯定是要烟的。这次我跟你说明白了,你可记住了。要是下次受伤的是我,你可别不懂,我要烟一定要给啊!你不抽烟不知道,烟瘾上来有多着急。”

    “放屁!闭上你的乌鸦嘴!”萧晓白忽然发火了,一句怒骂将小朱到了嘴边的俏皮话给吓了回去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几天,萧晓白带着自己这一组人,总算把案子给搞定了。报告怎么写,这个事情萧晓白考虑了很久,到最后还是按照事实给写上去了。

    李向东的衣物上发现的血迹dna经过检测和死者是吻合的,而且李向东是最后一名接触死者的人,凶器上也发现有他的残缺指纹,再加上金帝夜总会服务员的供词,这些证据,可以给他判定一个故意伤害罪了。

    至于催眠后得到的结果,萧晓白并没有写进报告,因为他知道,这些东西写进去的话,反而会很麻烦,把原有简单的案子搞复杂化。

    李向东被拘留以后,萧晓白通知了李向东的家属,同时也让淞南镇的派出所通知了王明学的父母。这原本是一家人的,等到了局里,了解了真实情况,经历了悲痛期之后,两家人(原本是父母和女儿)出现了两种极端的态度。

    李向东的母亲王秀英认为,李向东根本就没有犯罪,他身上的鲜血,很可能是跟着他不成器的舅舅和外人打架时沾上的,所以,李向东应该无罪释放。事实上,她也向自己的儿子暗示了,编造与舅舅一起打架的情节。从李向东与他母亲见面之后,马上就改变了口供,明眼人一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。

    而王明学父母,也就是李向东的外公和外婆则认为:王明学是李向东杀的,李向东应该偿命。从这里可以看出,王明学的父母,对自己儿子的爱,要远远大于对自己女儿和外孙的爱。

    于是,分歧变成了争吵,最后演变成了两代人的斗争。当王秀英的父母痛骂自己女儿忘恩负义的时候,王秀英的一句话击垮了对方的说辞:“你们对我的恩情,早就用我嫁人的时候赚来的彩礼钱还清了。你们根本没有把我当做过女儿看待,我在你们的眼里,就是一个可以卖钱的货物!”

    死亡幻觉 第廿五章 死亡幻觉

    “请珍惜你平淡的生活,只有失去了这一切的人,才会知道平淡的幸福。请不要轻易尝试堕落,因为堕落只会带给你无尽的悔恨和痛苦。假如你一定要尝试堕落,请你放纵的吃、放纵的喝、放纵的去玩耍,你甚至可以选择赌博和性茭易,但是却不要轻易尝试毒品。因为吃喝之后,还可以减肥;玩耍之后还可以回头;赌博和性茭易也并不是无药可救;但是毒品,却是来自地狱深处的恶魔,沾染之后就再没有回头的路。”

    李向东在与母亲见面后第二天,就翻供了。他声称自己事发的当晚曾经跟随自己的舅舅与两名年轻男子斗殴,当时自己的舅舅王明学鼻子被击中,他身上的血迹就是与舅舅接触而沾染上的。这个说法,明显经过了深思熟虑,情节和时间上都没有漏洞和误差。所有的办案人员都知道他是在撒谎,但是却没有证据证明他是在说谎。这种时间经过了很久的斗殴事件,怎么可能有证据去证明是否存在?

    王明学的这个案子,经过媒体曝光之后,在天南市引起了巨大的反响。案子真相的扑朔迷离(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王明学是被李向东刺伤的),李向东的在校大学生身份,加上案件当事人复杂的伦理关系,让公众的目光聚集在了李向东命运的走向之上。

    天南市的公众舆论分裂成了两个阵营,一方认为:李向东应该承担法律责任,种种迹象都表明,他是刺伤他舅舅王明学地凶手,对于王明学的死亡,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;而另一方则认为:王明学的死,是他自己咎由自取,假如不是他带着李向东去吸毒,就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,而且,李向东也不一定就是刺伤王明学的凶手,即便是,他也是在产生了幻觉的状态下所作下的一切,不需要负法律责任。

    这两大阵营在网络上展开了激烈地辩论,闹得不亦乐乎;而现实中,原本是一家的两家人也彻底决裂了。王明学的父母与自己的女儿彻底决裂,儿子的死,让两位老人陷入了巨大的伤痛之中,他们无法原谅同样是自己亲人的外孙。

    开庭的那一天,天南市的所有媒体都到了法庭现场,作为这个案子地直接负责人,萧晓白也旁听了这次审理。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,李向东居然当庭翻供,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王明学的死虽然和李向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,但是因为李向东只是刺伤王明学,并没有导致王明学当场死亡。经过考虑,法庭宣判李向东故意伤害罪名成立,但因情况特殊,李向东在当时并没有清醒的意识,综合这种情况,判处李向东有期徒刑十年。

    天南市的所有报纸,都用了大标题报道了这一出人意料地转变,有几家报纸还附带上了李向东在法庭上的供述。

    七月十四日,是一个普通的日子,但是对于我来说,那是我生命中最黑暗的一天,我做了一个噩梦,这个噩梦彻底的改变了我的生命。

    在讲述着一切之前,我想先对我的母亲说一声对不起。对不起,妈妈,我没有办法按照你交代我的一切去做,因为我无法原谅自己,无法原谅我所做下的一切。也许您不知道,我最崇拜、最愿意接近的人,不是抛弃我们的父亲,也不是辛辛苦苦把我带大的您,而是比我大不了几岁的舅舅。

    在我成长的经历中,您更多对我要求的是成绩,除了成绩,你什么都不在意,我的喜怒哀乐,我需要地关心,这些您都没有在乎过。这些,只有我的小舅舅才会在乎,虽然他在您的眼中是一个地痞流氓,但是他却是唯一一个真正关心我的人。

    也许很多事情他做的不对,有些过火,但是在我眼里,他永远是会保护我,会帮我教训学校里欺负我的那些孩子的小舅舅。

    那天晚上我做了些什么,我真的不记得了,吸毒之后的感觉,就像是做了一个奇异的梦,梦醒之后,所有的一切都忘记了。我那一段时间的记忆,是一片空白的。

    我相信那些警察所说的,他们的眼神带着的惋惜和无奈告诉我,他们没有骗我。而且在我的那场梦中,是有过与怪物搏杀的情景。

    一开始的时候,我也不敢相信,这种事情,任谁都无法接受,在接下来的日子里,我仔细的回忆过,我脑子里闪过的记忆片段告诉我,这件事情是真的。

    我考虑过逃脱,考虑过如何逃过这场牢狱之灾,但是到头来,我发现我自己做不到。因为我闭上眼睛,就是小舅舅在我面前微笑的样子。我想,假如我撒谎的话,肯定是可以逃脱这几年的牢狱之灾,但是,我会愧疚一辈子的。即便是坐牢,我觉得自己都无法再面对所犯下的一切。

    我很后悔,我真的很后悔。其实那天晚上去吸毒,不是舅舅要带我去的,而是我要求他带我去的。我在学校里是做宣传部长的,上一期宣传是我负责,正好是禁毒宣传,我对这一切太好奇了,所以想去尝试尝试。我的同学中间,有人吸过毒,我听他们说过,k粉是不会上瘾的,我只是想体验一下吸毒是什么样的感觉,没想到却害死了舅舅。

    曾经在杂志上看到过一句话:我们总是老得太快,而聪明得太迟。我们每次都是要到失去之后才之后后悔,而后悔的时候,却早已无力改变什么了。假如时光可以倒流,我一定不会让舅舅带我去夜总会潇洒。

    我曾经跟负责案子的警察谈过,他告诉我,我在催眠之后回忆当晚的情形时,有严重的幻觉出现,正是因为这些幻觉,我才杀死了舅舅。

    那些幻觉,我并不记得,我唯一能记得的就是,刚吸食k粉后的那种飘飘欲仙,身处天堂的幻觉。当时的我沉醉在其中,却不知道,这些幻觉,是致命的死亡幻觉。

    假如你非要选择堕落,请千万不要选择毒品。因为,这是没有办法回头的地狱之路。

    死亡幻觉 后记

    这个案子,写的如同便秘一般……因为最近几个月,公司忙的要死……再加上,自己也不在状态,所以,写的有点不好……出版的时候,我会大修这一卷的……

    这个案子的原型,也是真实案例。大家可以去搜索:吸毒产生幻觉,杀死朋友……

    类似的案子不止一个,好像有三到五起……我最早见到这个案子,报道的是重庆的一则新闻,他就是拿刀直接刺死了开车的朋友……

    而后来我在网上搜索时,这则新闻已经找不到了,取而代之的是男子吸毒之后产生幻觉,在宿舍拿菜刀砍死了同宿舍的人……

    大家去搜索看看吧……

    我身边接触的人,有吸毒的……吸过,至于上瘾没有,我不知道……不过看他的样子,十分的瘦……我现在想想,还真的有可能是上瘾了的……

    书友芦苇也跟我说过,她上大学的导师,有一个女儿,染上了毒瘾,清醒的时候总是很愧疚,而毒瘾上来的时候,恨不得杀了父母去换钱……

    最后她跳楼自杀了,在她还清醒的时候,只留下一句话:爸爸妈妈,对不起。

    毒品类似的小说,有很多,但是大多数是描述那些海洛因之类的毒品,对新型的软毒品鲜有作品。我知道的,很多人认为,这些软毒品吸了不会上瘾,偶尔放纵一下,无所谓的……但是实际上呢?

    香烟还不算毒品呢,都能上瘾……

    所以,千万不要沾染毒品,正如我书中所写的,你甚至可以去赌博或者嫖娼,但是不要沾染毒品……因为毒品是一条没有回头的路……

    生死时速 前言(写在卷首的伤痛)

    我的作品相关中,好像很久都没有再发布新闻和自己的看法了……并不是我没有关注,而是最近发生的好几起案子,我都想写入书中……

    习水嫖宿幼女案、邓玉娇案、还有杭州的飙车案……

    其实我在考虑写下这些案子的时候,心中总是有些隐隐的担心……因为河蟹的缘故,我不想这本书就被河蟹掉……也许有读者会说,你这个人口是心非,装作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,却又不敢仗义直言……

    也许是的,但是我的考虑是:人微言轻……

    我希望我的书,能够发行本之后,能为我积攒一些人气……能够有所影响力……到那时,我在书中关注的某些现象,就会让很多人了解,去改变……假如这本书就此被河蟹了……那么,他的影响力也只有少数的一些人……

    我这两天一直在痛苦的纠结,按照原定计划,下一个案子将是《弑者归来》,把卷中那个神秘女子抓到……但是,越是关注飙车案,我就越是难受……

    今天下午上班的时候,跟群里的书友聊了起来,罗汉同学破口大骂,那一刻,我忽然想开了……

    无所谓河蟹不河蟹了……我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大家,我要让很多人来关注,关注中国的社会现象,关注社会中的不合理……

    所以,我决定推迟《弑者归来》这个案子,也跟大家说一下,还在纠结卷神秘女人的读者,当你看到《弑者归来》分卷的时候,那就是神秘女人落网的一卷……

    这一卷是《生死时速》,我会用不一样的视角,来演绎这场案子……

    等一下,会有一篇评论文章……关于杭州飙车案……

    生死时速 此事不关仇富

    下午的时候,qq上跳出了一则新闻:杭州飙车案受害者家属获赔113万。这个案子似乎要告一段落了,后面的判罚会是怎样,我们还不得而知……

    对于这个案子,我一直很关注,但是在我看来,在这个案子中,很多人都迷失在了其中……包括媒体和很多舆论……也许是我看问题的角度与大家有所不同,我觉得这场案子中,很多事情,公众似乎被错误的引导了……

    从一开始,网络上对这件案子就骂声一片,但是我觉得,从一开始的谩骂和愤怒,已经走错了方向……

    不知道是哪个媒体最先开始描述富二代的……这就把问题错误的引向了仇富问题……之后的舆论焦点,一直是以“富二代”和“农村子弟”之间的问题……我觉得这是很错误的……

    在我看来,包括万峰主持人,他抨击飙车案的时候,都有些抓不住重点……也许是因为,公众的理智已经被愤怒所冲昏了……

    我认为这场案子,最大的问题在于两点:一、肇事者从来没有把人命当做一回事,别人的生命在他的眼中似乎十分的低贱。二、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,为何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变更?这后面到底又是如何产生的?

    关于点:大家可以在现场的照片上看出,那帮飙车党,在出了人命之后,还在现场任意调笑,我想,这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。

    我们不谈肇事者有没有钱,肇事者是否有背景等等这些容易引起愤怒和争论的地方……我只想说的是:人命在你们的眼中,真的就贱如粪土么?我当时看着这副照片的时候就在想,假如死者是这些人其中的一个,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如此的随意调笑?!

    还有就是现场黑衣女子当时的话:不要拍照了,他还是个孩子……很显然,这位女子,很关心自己的孩子,但是我想说的是:女士,你是否想过,死在斑马线上的那个孩子,也是有亲人的!!

    网上有言论说:这只不过是现场惊吓之下,人类自保的行为……我承认,可能是这样……

    但是我想说的是:飙车的危险,有常识的人,是不是都知道?这种可预见可避免的行为,为什么就被你们所一直忽视?你们飙车的同时,有没有想过,这样很容易撞死行人?这种可预见可避免的情况,为什么你们就没有考虑过……这是不是从侧面反映了,这些飙车族根本没有把人命当做一回事?

    草菅人命,是不是就是这个意思?

    所以说,中国人的仇富,并不是没有原因的……因为两个阶层之间,一个要付出的是无关紧要的一些钱,而另外一个,付出的则是生命!

    接下来,我们说公安机关……这中间的问题,我不想多说,大家也都明白……我只给大家讲我所知道的案例……

    在西方(美国吧?)曾经有一个经典的案例:一个司机,在小学门口驾车赶路的时候,不小心撞死了一个小孩子。值得一提的是:司机根本没有违反交通规则,他并没有超速,并没有闯红绿灯,事故的原因是小孩子玩皮球的时候,忽然跑到了马路上,被撞死了……但是这个案子,司机被判定为二级谋杀,当时轰动了美国法律界。

    那是因为原告律师的一席话打动了陪审团,原话十分的长,我忘记了,但是大意我还记得,下面描述给大家。

    “在我们驾车经过学校的时候,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会下意识的减慢行驶速度,那是因为我们知道前方是学校,前方可能会出现孩子,我们要为孩子们负责,我们所珍视的是孩子们的生命,而不是为了赶那一点点的时间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被告的这位先生,他的眼中只有交通规则,他并没有考虑过前方有学校,前方可能会有小孩子忽然出现,这种可预见的行为,他并没有考虑过。也就是说,他根本就没有在意过孩子们的生命。我们的法律规章制度,都是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命而存在的,并不是为了罚款和规则。但是这位先生的眼中只有交通规则,而没有生命的珍贵。为了不让孩子们再遇到这种情况,我请求陪审团成员,以谋杀罪起诉这位先生。”

    这个案子,我记得是大学的时候,在某一期读者上看到的……当时看完那长长的讼词,我久久无语……

    什么时候,我们的生命才能得到重视?什么时候,生命才可以大于金钱?什么时候,我们才能够在法律前的长凳上,与那些权势者和有钱人,坐在同一个高度?

    谨以此献给那些死在斑马线上的冤魂们!

    生死时速 关于法治

    《三国志》记载,(曹操)常出军,行经麦中,令“士卒无败麦,犯者死”。骑士皆下马,付麦以相持,于是太祖马腾入麦中,敕主簿议罪;主簿对以春秋之义,罚不加于尊。太祖曰:“制法而自犯之,何以帅下?然孤为军帅,不可自杀,请自刑。”因援剑割发以置地。

    对此,罗贯中有诗云:十万貔貅十万兵,一人号令众难从;挥刀断发权为首,方知曹瞒诈术深。

    这就是在中国一度被封为经典教育故事的“曹操断发”,小的时候,在老师的解释下,觉得曹操真的很伟大,当我长大了,明白了一切,了解了法的精神,再读这则故事,已是冷笑连连。

    下面是一则关于西方立法的故事:

    公元前六世纪,古希腊的立法者卡龙达斯曾经制定这样的一条法律:公民不得携带武器参加集会。当卡龙达斯偶然地一次不慎佩剑进入一个会场,有人当即指出他违反了那条法律,卡龙达斯庄重地回答:“向宙斯发誓,我会维护这条法律的。”言罢,拔剑自刎而死。

    对比这两个故事,我们就会发现这中间的差别。

    其实曹操断发的故事,他早已将自身凌驾于法律之上。“然孤为军帅,不可自杀”——他已经将自己的身份特殊出去了,所以,士兵犯法,就要砍头,而权贵犯法,剪断头发都会成为千古美谈。

    不要跟我说什么,古时候人们认为“身体毛发受之父母,断发已经是很严重的惩罚了”之类的屁话。一个剪掉的是无关紧要的毛发,而另一方则要砍掉脑袋,这公平么?

    但是让我觉得更加恐惧的是,这种明明属于不公

    替死者说话第32部分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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