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说我是害虫 - 第138章 密林人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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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们说我是害虫 作者:来不及忧伤

    轻轻抖动了下身子,浑身鳞甲锵锵作响。

    方寸观测了下自己的体长,已将近二十米左右。

    在他自己看来,如果不和之前那头超级巨鳄相较的话,已经可以说是一头巨兽了。

    在他曾经生活的世界,有记录的最长的蛇,也没它这么长。

    然而,在这个世界,这点长度,就有点拿不出手了。

    他一边欣赏着自己的美态,一边在心里琢磨着,“《神龙典》前三层的修行之法都收集到了,可是第一层炼龙筋,却还未能练至大圆满之境,接下来倒是不必急于吞噬那些星光了。”

    “龙筋炼至金色为佳,龙骨也是如此,倒是龙鳞有些不同,需每片淬炼过去。我身上鳞片达一元之数,十二万九千六百片,其中背鳞八十一片,含九九八十一至阳之数,除逆鳞之外,就属它最重要。”

    他施展了个水境术,对着镜子照了照,喉间的逆鳞并不明显。

    “修行时,这块鳞片当最先淬炼。”

    他边想着,边摇身一变,化成一个十二三岁少年郎,灵袍直接化成一件青衫,披在他身上,而后招出那柄短剑,悬挂于腰间。

    想了想,他又从乾坤袋中抽出内衣裤及鞋袜穿了起来。灵袍虽然可防走光,但不穿内衣裤,总有些不自在,感觉空荡荡凉飕飕的。

    “看来得去买些内衣内裤这类法兵了。”

    在他穿衣之时,秦素茗便站在一边捂着嘴哧哧直笑。

    方寸见此,有些无奈,本来好好的一只女鬼,现在都快要变成腐女鬼……不是,是腐器灵了。

    “身为器灵,有点自觉行吗?别没事就跑出来啊!没见过男人的身体吗?”方寸吐槽了句。

    秦素茗咯咯轻笑,道:“说起来,奴家确实未曾真正见过男人的身体呢!当然,曾经在那种风月之地,那些污言秽语,靡靡之音,倒是听过不少。更何况公子的身体,可是龙躯,虽变化成人,但在奴眼里,公子就是那副威猛而又华丽的模样,真个令奴迷醉呢!”

    “迷醉也没有用,你是得不到我的,毕竟你只是一道器灵!”

    秦素茗微笑道:“器灵与鬼,皆为灵体,有何区别呢?”

    方寸张了张嘴,末了直接喷出一个字,“滚!”

    看到方寸这恼羞成怒的样子,秦素茗咯咯轻笑,旋身一转,没入他体内,回到那支介于虚实之间的血玉箫中。

    看到秦素茗消失,方寸不着痕迹地掏了把蛋蛋,心里轻叹:“作案工具还在继续成长当中,不可拔苗助长啊!色乃刮骨钢刀,无量道尊,阿米陀佛,色即是空,空就是啥都没有,不该为那注定空虚的结果而坏了自己的根基啊!去休去休……”

    他边胡思乱想,边纵身朝着当初打出的那个洞纵掠而去。

    “公子真不去那岩浆海了?”

    “不去了,这头鳄王估计是穷鬼,连方寸之物都没有,想来一直都呆在那岩浆海中,少有出去。而且我若回去,估计赤炎鳄族得追杀我到天涯海角,在那岩浆海里,还是有不少高手的。”

    而且陆夫子才用最后的分魂救了他一命,转头又去浪,那就真的死不足惜了。这事,方寸干不出来。

    一年的时间,那个洞早就已经被树枝和泥石堵住,方寸再次挥拳而上,没多久,便从地底出来。

    外界,正是烈日当空之时,他看了看山林中的树叶,而后朝着南方纵掠而去。

    行了四五十里的样子,他才看到一条官道。

    可能是因为大中午的原因,天气太热,是以官道上并未见有什么行人。他沿着官道行有十数里的样子,便见到一座大城。

    城名秋岚,城门口的官兵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,城门外三三两两稀疏的行人,看起来有些萧条的感觉。

    方寸进入城中,找人打听了下,这座城中,也有万宝楼。

    打听清楚方位之后,他便直接往万宝楼方向行去,准备前往万宝楼买些衣物类法兵。

    一路行来,所遇行人,仿佛都有来去匆匆之感,带着一股无形的焦虑,这让方寸不由暗自奇怪。

    万宝楼门前也显萧条景象,进出的游侠都很少,更别说是那些山上修士了。门口的迎宾小姐姐虽打扮得花枝招展,但却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,就差去拍苍蝇了。

    看到方寸这个小顾客上门,基于职业道德,她们还是露出了标准的职业性微笑,其中一个上前问他有什么需要帮助的。

    方寸道明来意,那位小姐姐便径直将方寸带往衣物区。

    衣物区很大,上面挂着的衣物非常多,款式颜色,多种多样。

    不过和他身上这件灵袍相比,可就差多了。

    他身上这件灵袍,不仅是一件灵兵,甚至还可以变换款式,变换颜色。照这些法袍的价格来看,他身上这件灵袍,可谓价值连城。

    一件法衣,基本上不少于十符玉钱,入水不湿,入火不然,可不必浆洗,灵力一动,便能震去上面的污渍和灰尘。

    在方寸看来,这其实就是材料价。

    是以,从这点来看,这万宝楼也是不会做服装生意的,居然不知道做品牌效应。

    方寸花了四百多枚符玉钱,买了衣内裤和鞋袜。

    真正花钱的,是那双蚕锦追风靴。这可是一双极品靴,不仅水火难侵,还可微微提升奔跑速度,花了他两百四十九枚符玉钱。

    他估计,这个世界也可能有‘二百五’的传说,是以,取价的时候才会是二百四十九。

    “对了,这位小姐姐,为何城内民众好像一个个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?而且这秋岚城,也太过萧条了吧!”

    “不知小公子打哪里来?”那位小姐姐问道。

    “哦!我来自南连。”方寸的谎言张口就来。

    “那就难怪了!”那位小姐姐轻叹了声,继续道:“咱们这千水国啊!现在正闹兵灾呢!”

    “兵灾?”

    “是呢!秋岚城原本是千水国南部大城,可北方那个大帝国兵锋南下,跨过千里大野泽,直入千水国,如今国都千水城已被围困,秋岚城城卫军北进勤王,城中富户大都往南方千叶国而去……”

    “千叶国?”方寸问了句,“此地离千叶国可还远?”

    那位小姐姐摇头道:“千岚城乃离千叶国最近的大城,千叶国与这千水国比邻,更是兄弟盟国,但面对大曌强盛的兵锋,他们也同样不敢乱动。其实,不说这千水国,就是那千叶国中,也同样有许多富人家往南跑,准备去大禹!”

    方寸微微颔首,那个小姐姐的话匣子一打开,仿佛就有点停不下来似的,继续说道:“虽说那大曌国的强军对敌国百姓倒也能够做到秋毫无犯,可这毕竟是灭国之战,无辜枉死的百姓也不在少数,要是大家还能开心地过生活,那就真的亡国不冤了。”

    “小公子一看就是出门游历的,若是无甚要事,还是莫要往北去了,往南去吧!去大禹,那边安全些,大曌与大禹皆为大国,即便要战,一时之间也打不起来。”

    方寸微微点头,离开了万宝楼,结果一离开,便不由拍了下自己的脑门,“忘了问夫子,他和那大曌女帝是何关系了。大曌,听着就有点武则天的感觉啊!难道陆夫子曾经也是她的入幕之宾?”

    方寸的猜测带着极大的恶意。

    如果陆夫子在天有灵,估计会想着一把将这二货掐死算了。

    方寸没有将自己用非法手段弄来的那些观赏之物拿出来卖掉,也没有用黄金去换符玉钱。

    一来太显眼,二来如今此地战乱,那些东西不值钱。

    战乱时期,黄金倒是能增值,但那只是对普通人而言,对于山上修士而言,黄金这东西,就是那粪土。

    他准备前继续往南,前往大禹帝国,去找一趟陈采儿。

    在这秋岚城休息了一晚,方寸将那些内衣裤和鞋袜都炼化掉,第二天一早,便前往车马行,买了匹马,沿着官道往南而去。

    许是因为战时,是以车马行里的马都是些劣马。

    方寸虽未曾学过骑马,但自忖本领高强,倒是不惧骑马,于是便买了匹老马,速度不快,骑起来也算惬意。

    许是因为他的气息未曾泄露,是以这老马不惧他,驮着它便沿着官道慢慢跑了起来。

    两辈子没有骑过马的人,对于骑马,自然很是新奇。

    但想想自己连腾云驾雾都不在话下,骑个马有啥好开心的?

    结果这一想,立马就有些索然无味起来。

    行至傍晚,晚霞漫天,老树昏鸦,却是前不着村,后不着店。

    方寸也不担忧,大不了夜间赶路便是。

    当月上柳梢头时,官道两边的林间,传来咕咕的夜枭声,只见远处密林间,有灯火在摇曳。

    方寸见此,哂然一笑,道:“不想这密林深处还藏有人家,正好前去借宿一晚,也体验一下古时书生的艰苦求学生涯……”

    “古时书生?难道今时书生读书求学便不辛苦了?”

    杠精箫灵秦素茗上线。

    “你可别轻意跑出来,免得吓坏人家。要是你敢乱来,我可就要剥夺你的这个权限了。”

    “公子也忒小瞧了奴家,奴家会那么没有眼力劲么?”

    正说着,一点灯光摇摇晃晃,朝着他飘荡而来。

    一位穿着短打装,一副下人装扮的老人,佝偻着身子,向骑着白马,身着青衣的方寸拱手道:“公子可是错过了宿头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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